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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双峰县:实施“三项改革”推进基层治理

文章来源:娄底市双峰县委社会工作部 时间: 2024-11-20 17: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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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双峰县委社会工作部组建以来,坚守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整合资源,扎实推进“三项改革”,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开展城区物业管理改革。为全面提升城区基层治理水平,切实解决基层治理中物业管理缺位、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决定在城区开展物业管理改革。以建立“四个融合”(物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化、社区治理能力与社区服务功能、物业服务社会效益与社区经济发展、物业服务市场化管理与全过程社区监管相融合)和“五方联动”(街道党工委+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为目标,从强化街道统筹能力、压实社区主体责任、发挥自治组织作用、搭建议事协调平台等4个方面,明确18项具体改革措施。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实现物业协同治理全覆盖。

二是开展农村基层治理改革。为全面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双峰县以破解电信诈骗、“三假”、PS 图片敲诈等三大地域性犯罪和性侵未成年犯罪以及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处置难等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为契机,全面开展调研,精心制订实施方案,从强化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活动方式、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体系建设,以最大效果实现善治,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战略。

三是开展社会稳定源头治理帮扶。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现实或潜在威胁,双峰县确定了一批地域性犯罪严重、信访矛盾突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作为重点,采取县级领导挂点联系、县直相关单位结对帮扶、工作队包干负责的方式,通过“开展一次全域排查、制定一个治理方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健全一套长效机制、发展一批增收项目、办好一批民生实事”的“六个一”帮扶举措,推动社会稳定工作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范”转变。县级重点帮扶村由政法部门和经济发展部门负责帮扶;乡镇重点村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联系帮扶。

作者:

责编:孙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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