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益阳市沅江市开展以“加强党建引领 规范村(居)民自治”为题的专题培训,全市193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14个镇(街道、中心)组织委员参加,此次培训是沅江市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权利、自治责任和自治程序的通知》部署要求开展,旨在强化教育引导,帮助村(社区)干部提升自治能力,规范自治活动。
培训现场。
专题培训从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规范落实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权利、自治责任和自治程序、扎实做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重点工作三个方面对村(居)民委员会如何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进行了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宣讲,参加培训的村、社区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接地气,结合了很多基层实际,深受教育和启发,为后阶段的基层自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下阶段,沅江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建立分级培训机制要求,指导镇(街道、中心)对全市村(社区)干部进行全员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功能,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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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雨桐